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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反方理由

接續上篇,轉載自PTT Policy 政策版


 

ECFA無法解決東協零關稅對台灣之衝擊

「東協加一」FTA系列除了日本之外仍多屬開發中國家之間才能簽署的「架構協定」,各國在保護主義作祟下的商品涵蓋範圍或經貿效果皆相當有限。此外,「東

協加三」FTA主要則由於日中矛盾而仍尚未成形,然而不知何故國內總有人會一再散播此一FTA即將上路的假消息,至於為日本所力促的「東協加六」主要則呈現跨國智庫合作模式,類似OECD旨在作資訊分享與政策研議,還不足為慮。

 

【兩岸洽簽CECA的玄機 ◎洪財隆】2009-02-08 中國時報

 

 

兩岸即使簽署協議,台灣並不必然成為「東協加三」會員,仍須和東協整體或各國簽署FTA才能享有同等的免稅優惠。兩岸協議和東協免稅根本是兩個不同問題,馬政府卻混為一談。

 

【面對CECA,我們不應自亂陣腳 ◎郭正亮】2009-03-02 中國時報

 

東協加三條文特別強調,會員之間是依據全球所共識的國際法,提供國家與國家之間關係的憑藉,因此中國如果不調整對台灣主體地位的堅持,台灣也不可能被邀請去談判這個事情。

 

【前駐WTO大使顏慶章︰簽CECA 必須說清楚講明白】

 

馬政府說我們不能加入東協加三,會造成114千人失業,所以要趕快和中國簽合作協議才不會失去競爭力,今天不簽明天會後悔。然而那份研究假設東協加三使中國對會員關稅由9.1%降為零,而我國出口品則仍要納9.1%的關稅,所以我國產品相對變貴很多而賣不出去。但實際上有些高關稅的產品貿易量很少,加工出口用的進口品又可外銷退稅,所以中國2007年名目平均關稅率9.9%,而實際所有進口品的平均稅負僅1.95%。我國出口品因為用於加工出口的特別多,在中國面對的實際關稅率僅約1.77%。所以東協產品進入中國之關稅即使都降為零,我國產品也只是相對貴1.77%,而非研究中假設的9.1%。這差別使該研究的失業人數高估近五倍。 明年要發生的是東協加一的一部份而已,而非東協加三,只有東協產品得到優惠,但該研究是計算東協加三,因此影響比東協加一大了五倍。 兩項高估合計,東協加一對我國的影響只有馬總統所用的114千人的二十四分之一。馬政府又說我國未加入東協加三會使GDP減少1%。但國內相關研究甚多,許多研究顯示的損失都甚小。馬政府挑了一個估計損失最高,而且是把很多長期不確定的影響都算進來的情況,說GDP會損失1%。同樣學者同樣模型用較新版本計算的東協加三和東協加一之立即傷害分別只有0.05%和0.01%,馬政府又把傷害誇大幾十倍來恐嚇人民

 

ECFACECA的利弊與超越之道 ◎陳博志】

 

兩岸簽署CECA的最佳條件即是,不設任何前提並由中國明白宣示,不再杯葛台灣對外洽簽FTA。如此一來,經貿上透過台灣也能跟重要經貿夥伴簽署FTA而抵銷掉單獨傾向中國的優惠效果,稍稍緩和國內疑慮,戰略上也相當程度可以遏止中國對台的封鎖作為與意圖。

 

【帶刺玫瑰 CECA的迷思 ◎洪財隆】20090225蘋果日報

 

 

中國的政治意圖:「以經促統、以商圍政、以民逼官」、以區域主義壓制台灣

東亞區域主義的盛行讓中國多了一項在國際上壓縮台灣生存空間的新工具,連同封鎖台灣加入其他國際組織,造成「累積性孤立」效果。而CECA的發展趨勢即顯示出,中國多年來對台灣所設下的「請君入甕」戰略布局已經奏效,如今甚至可以提前收割。中國一貫否定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從二○○二年起更透過曲解FTA是「國與國」之間的協定(其實只要是WTO成員即有此權利),排除其他國家與台灣作類似接觸的可能,誰能保證中國這些講法會因兩岸有了CECA之後就會改變?而且,如果中國透過區域主義壓制台灣並發覺有效之後,有何種理由要改弦易轍?

 

【兩岸洽簽CECA的玄機 ◎洪財隆】2009-02-08 中國時報

 

 

以中國來說,根據一般均衡模型分析研究,兩岸簽署了ECFA後對中國相關產業及總體出口將產生負面衝擊,但中國何以還願意與台灣洽簽ECFA?很顯然地,其背後的真正意圖還是在落實「以經促統」

 

ECFA將使台灣喪失自主性! ◎吳榮義】 自由時報 2009-3-30

 

 

失業問題與弱勢產業

簽署ECFA只是減少「台灣業者無法與他國平等競爭」的問題,並無法解決「台灣競爭力滑落」的問題。提高競爭力是業者的本份,但政府得提供法令及運作環境。政府應戮力改善行政效率、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除設立「調適基金」對弱勢產業及勞工提供融資、技術支援、勞工訓練與失業救濟等外,更要設立「結構基金」積極輔導產業升級、提升勞工職能,才能讓台灣在全球激烈競爭中爭得一席地位。

 

ECFA 救不了競爭力滑落】◎ 卓慧菀  自由時報 2009-5-14

 

 

ECFA簽訂後,經濟資源和生產活動勢必往低成本的中國移動,加速台灣產業的外移,造成台灣失業問題的惡化。此外,兩岸簽訂ECFA後,因關稅等貿易障礙解除,大量中國低價產品更易傾銷台灣,將使原本以台灣內需市場為經營基本盤的傳統產業及農業部門大量倒閉或產能萎縮,減少勞動聘僱。台灣勞動者,尤其是即將進入職場的年輕人,將面臨「低就業、低工資、低成就」等三低的惡劣勞動市場品質。

 

兩岸簽訂ECFA/CECA後,產能增加的產業主要是紡織、塑化、石油製品、汽車業,但是包括稻米、大蒜、香菇、花生等831項尚對中國進行管制的農產品,以及電機電子產品、汽車以外的運輸工具(船舶、機車、自行車等)、非鐵金屬(鋁、銅等)、成衣、皮革製品、毛巾、鞋類、家具、製鞋、織襪、陶瓷等產業則是會出現產能萎縮。

 

http://www.taiwanthinktank.org/ttt/servlet/OpenBlock?Template=Article&category\_id=3&lan=tc&article_id=1019&BlockSet=

 

 

台灣產業空洞化

在自由經貿往來下,資源和產業將往大國集中,而使小國空洞化。而由於中國內部還有很多產業政策及貿易障礙,我國的資金和技術很容易移去中國,而中國便宜的土地和人力卻不能移來台灣,因此更密切的往來和開放,將使更多資源和產業移去中國。

http://www.wretch.cc/blog/policypublic/15166406

 

 

黑箱作業

報告書必須註明作者姓名、使用什麼模型、採用的資料,最關鍵的是假設前提為何?此一前提是否合理?才能昭大信,政府不應再以黑箱作業、數字遊戲欺蒙民眾,否則將是政府可信度的破產,也是學術淪為政治僱傭的墮落。

 

【自由社論 2009-3-3

 

國家安全

目前中國對外投資的主角仍由國營企業或主權財富基金擔綱,非純粹經濟或商業考慮。

 

主權問題

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發表「胡六點」,其中第二點也提到兩岸簽定「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但不要忘了,這是以 「兩岸在事關維護一個中國框架這一原則問題上形成共同認知和一致立場 」為前提:這就是「胡六點」的第一點!在一中框架內,台灣和中國簽定CECA,如何能避免「主權被矮化」呢?

 

【危險的CECA 林環牆】自由時報 2009-1-21

 

 

東協加三是根據2005年的吉隆坡宣言,簽署的是中國總理、日本首相、南韓總統,代表主權國;中國若不由溫總理和馬總統或劉院長簽署,而由兩會來簽,不是把台灣港澳化的象徵嗎?

 

【蘋論:人民不懂CECA是啥碗糕】20090224蘋果日報

 

 

香港的CEPA

在香港與中國簽署CEPA中得利的,乃是少數向中國表態輸誠的大財團,他們獲得中國恩賜的特權,甚至參股中資企業在香港上市而大獲其利,而多數受薪階級卻因企業加速移往中國,與增加雇用中國低廉勞力而嚴重受害,薪資水準降低,失業情況愈加嚴重,貧富差距為亞洲四小龍之首。但多數香港人的困苦處境,卻被表面的繁榮所掩蓋。

 

【要簽ECFA 看看香港這面鏡子】自由時報 2009-3-30

 

 

爭議議題應經公投

憑藉國民黨在國會擁有絕對多數,即使最後交由國會決定,國會也只是扮演政策背書的橡皮圖章而已,國民黨政府在之前兩岸直航等四項協議上,在國會未經討論就全部過關,早已顯露一黨獨大的權力傲慢。

 

國際經驗上,多數國家在處理類似涉及經濟利害與主權讓渡的對外協定時,多依人民主權的原則,交付公投作最後決定。例如在決定是否加入歐盟的議題上,瑞士、挪威、馬爾他、斯洛維尼亞、匈牙利、立陶宛、斯洛伐克、波蘭、捷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等11國都先後實行了公民投票。另外,瑞典也在2003年就是否加入「歐元區」舉行公民投票,

 

若馬總統認為公投門檻太高,正表示該修改公投法,而不是以技術問題,逃避民主審議,甚至實質戕害台灣人民對攸關自己身家及國家前途的最後決定權。

 

 

台灣其他的經濟出路

 

1.做根本性的產業技術提升或建立品牌。

 

2.分散出口市場、出口產品多元化、發展高價奢侈品的進口替代、引進外資。

 

3.發展開發中國家所欠缺的「知識經濟」及不易進出口的「非貿易財」。非貿易財包括交通、土地、公共建設、水電供應、空氣品質、水質、治安、教育、生活環境、法令制度、以及行政效率等等,非貿易財優良的地方就會成為聚集資源的中心,而非貿易財不如人的地方就會資源外流而成為邊陲,因此,非貿易財為國家競爭力之主要決定因素所在。

 

4.短期應先要求中國降低關稅不合理偏高的產品,去除不公平的貿易障礙和產業政策,修改對台商不利的不恰當法規。大多數台商的真正需求,在能和中國簽「投資保障協定(BIT)」、「智慧財產權保障協定」,始能保障他們的長期經營利益。

 

5.和中國直接談判加入東協加3

 

6.和中國談判合作協定時,和美日東協等國的FTA談判也要同時展開,並比照兩岸同時加入WTO之模式,數項協議同時簽署

 

 

為了讓更多的台灣人民能享受到經濟發展的成果,未來台灣的發展策略,應該由放任廠商「到中國複製台灣成功的經驗」改為鼓勵政府與人民共同「將先進國家成功的經驗引進台灣」,經濟發展目標應由追求經濟成長率,改為追求創造工作機會的經濟成長,而經濟發展策略亦應由過去的「出口導向」改為「內外並重」,藉發展精緻多樣的內需產業,建設優質生活環境吸引世界各國人士來台消費、創業與生活,讓世界各國的雞蛋放到台灣的籃子裡取代目前將台灣的雞蛋只放到中國的偏差現象。簡單的說,未來台灣經濟發展策略必須先揚棄現有以「中國為主體」的全球化政策,改為「以台灣為主體」的全球佈局,確保台灣經濟命脈掌握在自己手中,避免將台灣經濟命脈鎖死在中國。

 

【全球化下台灣面臨的經濟困境 ◎林向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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